
日前,湖北省商务厅联合省发改委、经信厅等 8 部门正式印发《2026 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》,明确将通过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两大方式,对个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及小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专项补贴,最高补贴金额达 2 万元,政策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。
图片来源:湖北省商务厅官网截图
此次补贴政策覆盖两类核心场景。在报废更新方面,个人消费者报废 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、2015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,或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后,新购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免税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,可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12% 申领补贴,最高 2 万元;若新购 2.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,补贴比例为 10%,最高 1.5 万元。
置换更新场景中,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后,换购新能源乘用车可享新车售价 8% 的补贴,最高 1.5 万元;换购 2.0 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补贴比例为 6%,最高 1.3 万元。
两类补贴均要求旧车需在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,新车发票与登记证书需在湖北省内办理,且申请人需为同一自然人,政策实施期间每人仅能享受一次补贴。
补贴资金实行按月限额调控,省商务厅将统筹制定资金使用计划,各市州按周均衡分配额度。审核兑付方面,符合条件的申请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受理,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30 个工作日内实现补贴发放。为保障政策落地,相关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,严查骗补套补行为,同时明确不得指定旧车回收企业、不得增设地域或产品限制,确保政策公平普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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